拍賣指南
競買須知
時間:2013-01-05 15:59來源:瑞平拍賣 作者:admin 點擊:次
1、閱讀并遵守業務規則 凡辦理競買手續者,本公司即視為其本人已閱讀北京瑞平國際拍賣行有限公司《業務規則》,認同和遵守其一切條款;
2、競買人身份 拍賣日前,自然人應憑有效身份證件;法人或其它組織應憑注冊登記文件、法人身份證明辦理競買登記手續,在足額交納競買保證金后,即取得競買人身份,方可領取競買號牌;
3、競買號牌的使用 競買號牌僅限于當屆拍賣會應價使用,不得轉借他人或代替他人競買,否則號牌辦理人將承擔其全部付款責任。如遇丟失,請立即辦理注銷手續,否則一切后果自負;
4、自行審視拍品 拍賣會前,競買人應對拍品進行詳實了解,本公司所提供的拍品文字數據等僅供參考,對拍品真偽及質量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。一旦參與競買,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品現狀(包括瑕疵),并對自己的競買行為承擔法律責任;
5、委托競投 競買人確因本人原因不能直接參與競買的,應辦理書面委托競買手續,本公司可以無償提供代理服務,但對未競買成功或競買過程中出現的疏忽、過失等不承擔責任;
6、競買保證金 競買人在拍賣會前應足額交納競買保證金,具體數額以拍賣會前公布為準。支付方式:現金、信用卡、支票、匯款。若競買成功,保證金將自動劃轉為履約保證金并可充抵拍品貨款;若競買未成功,競買保證金將無息全額退還;
7、付款規定 若競買成功,買受人應在拍賣成交當日向本公司支付落槌價30%的定金,并在7日內一次性付清其余成交款項(包括15%傭金),逾期履約保證金及定金不予退還,并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;
8、拍品出境 拍賣圖錄中標注“*”號及拍賣現場公布禁止出境的拍品,恕不辦理出境手續;允許出境拍品的出境手續由買受人自行辦理并承擔相應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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